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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答复政协「康复」提案,提出康复发展方向

2020.11.26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大健康”理念统筹推进我国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广电总局,现答复如下:

康复医学是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康复医疗事业经过40年的发展,取得了较大成绩。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社会老龄化,人民对于医疗的需求不再停留在挽救生命的层次,而对弥补和重建功能缺失、改善和提升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关于重视康复医疗科普宣传工作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一贯高度重视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宣传工作。在全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例会上及时向全国广电系统传达中央和国家关于康复医疗事业的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大力普及康复医疗相关知识,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指导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在重点栏目、重要时段,运用新闻、专题、节目、纪录片等多种形式,提高受众对康复医疗事业的认知。近年来涌现出《养生堂》《生命缘》《我是大医生》等广播电视节目和《急诊室故事》《人间世》《本草中国》等纪录片,在传播医学科普知识、提升全民医学素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社会肯定和群众赞扬。

下一步,国家广电总局和我委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有关部门工作要求,通过助残日、医师节、护士节等做好康复知识宣传及普及工作,普及康复医疗知识、宣传早期康复、规范康复的理念,继续组织引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做好宣传引导和康复医疗科普宣传工作,引导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群体,树立正确康复医疗观念,为康复医疗事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关于组织相关专业机构联合开展调研


今年以来,我委会同中国残联等部门赴东中西部多个省份开展康复医疗工作调研,了解各地康复医疗工作现状,厘清工作发展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对全国康复医疗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制定康复医疗领域有关政策措施提供循证依据。

我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提出的建立卫生计生、中医药与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农业、商务、安全监管、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体育、统计、旅游、气象、保险监管、残联等跨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机制的相关要求,不断推进全民健康相关信息系统建设,运用大数据分析,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康复医疗数据作为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一部分,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信息系统和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统筹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不断深入调查研究,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精准分析研判,找准制约行业发展、群众需求最为迫切的康复医学薄弱环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进政策制定和落实。


三、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康复医疗,推进“大健康”产业上升到国家产业发展重点战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纲要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康复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和大力发展康复医疗延续性服务。《“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明确提出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康复医疗服务。《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提出组建医疗联合体,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加大对口帮扶力度,精准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我委加强政策落实,不断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康复医疗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学科能力不断提升。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从2009年的3600余家增加到目前的7400余家,康复床位从约5万张增加到约26万张,康复医师、护士、治疗师数从4万人增加到13.2万人。康复医学诊疗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由慢性病恢复期治疗向早期临床康复治疗转变。临床医学、康复医学及其他相关专业不断融合,密切协作,已成为康复医疗服务的发展趋势。

国家发展改革委一贯重视预防康复体系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明确的工作任务,“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中央投资约100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采供血以及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其在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慢性疾病早期发现和干预等方面能力,推动重大疾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二是着力加强高水平医院能力建设。在《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围绕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肿瘤、心脑血管、儿科等重点疾病,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113个专科优势突出、辐射能力强的高水平医院。努力实现“疑难病症不出省”,促进区域间肿瘤、心脑血管等重点疾病诊治能力同质化,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截至目前,已安排中央投资约61.2亿元支持94个医院疑难病症项目建设,计划未来两年安排中央投资约108亿元支持建设。

三是鼓励公立医院过剩地区将相关机构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在会同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办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中,明确提出每县(市)在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基础上,鼓励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将其他公立医院改造为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

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康复医疗服务。在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办医相关文件,以及会同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慢病防治规划时明确提出,鼓励发展以个性化服务会员制经营、整体式推进为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体检、养老和养生保健机构,以及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商业保险机构、行业协会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技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十三五”期间为进一步完善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扩大市场有效供给、营造良好市场环境4项主要任务。科技部将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创新和应用示范纳入相关重点支持范围。发展改革委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列为相关产业政策重点支持方向。2016年,工信部联合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明确重点发展远程医疗系统,可穿戴生理信息监测设备,具备云服务和人工智能功能的家用、养老、康复设备,开发可穿戴医疗器械使用的新型电生理传感器、柔性显示器件、高性能电池等核心通用部件。2017年,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提出把科技创新放在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核心位置,重点开展机器人辅助、开发功能代偿、康复训练等康复辅具产品、研发3D打印、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康复辅具中的集成应用。

下一步,我委将不断推进康复医疗多学科合作,推进完善分级诊疗,分阶段康复的服务体系,利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及网络建设。借鉴医疗人才“组团式”支援工作模式,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贫困地区和边远老区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社区和家庭康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推动基于互联网+康复模式建设,多管齐下强化康复医疗服务,更好推动康复医学学科发展。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功能代偿、生活护理、康复训练类康复辅具关键技术攻关与研究,推动康复辅具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推动康复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积极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推进国内康复治疗专业在各地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结合相关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从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办医等方面,做好加强预防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四、关于加强高等医学院校康复医学专业的建设,组建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专业优势的康复医疗培训基地,积极推动康复治疗师执业资格认证


我委高度重视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将康复治疗师全员培训纳入“十二五”、“十三五”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将康复医师纳入专科医师试点项目。2014年印发《康复治疗专业人员培训大纲(试行)》,指导各地做好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将康复医学知识纳入全科医师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基层康复医疗服务水平。《“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强调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急需紧缺和健康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2018年,我委积极协调财政部新增设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以基层为重点,培训康复专业人才1078人,2019年拟培训康复专业880人,按照1.5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补助。并组织实施康复医学相关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292项,共培训6万余人次。

2012年,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在医学技术类下设置了康复治疗学专业。2016-2018年,又新增设了中医康复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等专业,加强康复医学相关人才培养。2018年,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开设康复治疗学专业点163个,招生约1.1万人;开设中医康复学专业点9个,招生为276人;开设康复物理治疗专业点为6个,招生数为235人;开设康复作业治疗专业点为4个,招生数为98人。2018年,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医学技术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康复治疗学专业),指导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康复医学相关专业建设,明确要求相关高校开设康复心理学、康复评定学、临床康复学、物理因子治疗学、作业治疗学、老化与老年康复、妇女健康与康复、传统康复治疗等必修或选修课程,为学生毕业后从事康复医学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对康复医学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临床需要结合个人需求,加强对康复医师、护士、治疗师康复知识的培训培养,同时配合中国残联等部门, 完善康复大学建设,加大复合型康复人才培训培养力度。积极推动康复医疗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动完善康复治疗师准入标准相关政策。教育部将继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主动适应卫生健康事业对康复医学日益增长的需求,积极设置康复医学相关专业以及康复医学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培养高素质康复医疗专业人才。



五、关于相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资助,加强康复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我委一直高度重视康复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支持与推动相关学术组织和专家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国内的康复医学学术组织、公益机构、爱心企业开展交流合作,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对于有条件的学术组织举办较大规模的学术会议和论坛,在不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予以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对康复医学领域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予以支持,同时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设置专项资金资助有关学术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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